2013-07-05 18:05:44
來源:東安新聞網 | 編輯:東安 |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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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條件
湖南省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以下簡稱“生源地助學貸款”)的申請對象為戶籍在湖南省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的本專科學生、碩士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生)。
學生及其家長(或25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的其他法定監護人)組成生源地貸款共同借款人。
(一)生源地助學貸款支持對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3.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準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在讀學生;
4.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共同借款人戶籍均在本縣(市、區);
5.學生當年沒有獲得其他助學貸款;
6.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學生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二)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原則上應為借款學生父母。如借款學生父母由于殘疾、患病等特殊情況喪失勞動能力或民事行為能力的,可由借款學生其他直系親屬作為共同借款人;如借款學生為孤兒,共同借款人則為其他法定監護人、或自愿與借款學生共同承擔還款責任的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共同借款人戶籍與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均在本縣(市、區)。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學生父母時,年齡原則上在25~60周歲之間;已獲得開發銀行貸款的借款學生原則上不能作為其他借款學生的共同借款人。
二、貸款額度、期限、利率
(一) 貸款額度
貸款額度每人每學年不超過6000元,為1000到6000之間的100的整數倍,原則上用于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
(二)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本專科學制年限(在校生按學制剩余年限)最長加10年確定,借款期限最短不低于5年、最長不超過14年。學生正常學制畢業后滿兩年開始按借款合同約定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金。學制超過4年及繼續攻讀更高一級學位(包括第二學士學位)的借款學生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后的還貸期限。生源地助學貸款到期日為貸款最后一年的9月20日。
(三)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執行貸款發放時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貸款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貸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調整一次,調整后的利率為調整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同期同檔次貸款基準利率。
(四)貼息政策
根據國家助學貸款有關規定,借款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學生自畢業當年9月1日起開始按年度償還利息。
三、申報材料
(一)貸款證明材料
在“學生在線服務系統”上進行貸款申請后導出并打印的《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貸款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首次申請貸款的學生需持申請表(或在縣資助中心領取申請表并填寫基本信息)前往高中、村(居)委會、鄉鎮(街道)民政部門任一單位進行資格審查并加蓋公章。
(二)身份證明材料
1.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2.高校錄取通知書(在讀學生持學生證)。新生憑高校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在校生憑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支付寶賬號
由支付寶對借款學生進行實名認證并統一開立個人賬戶。借款學生在支付寶指定的銀行開立結算賬戶,與個人支付寶賬戶綁定。
四、申報及辦理程序
(一)貸款受理部門:東安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咨詢電話:0746-4232725
(二)準備材料
準備齊全上述貸款證明材料(打印或填寫完整并印章齊全的申請表)、身份證明材料、銀行存折(銀行卡)。
(三)審核材料
學生和共同借款人持蓋章的申請表、身份證、戶口簿和高校錄取通知書(在讀學生持學生證)及上述材料復印件向所在縣資助中心提交借款申請。縣資助中心對借款學生進行審查。
首次貸款時必須由借款學生和共同借款人雙方同時到場辦理,不允許代辦;續貸時允許借款學生和共同借款人其中一人代理辦理,并且借款學生不需要再進行資格審查,只需提交經本人簽字的申請表和學生證復印件即可。
(四)簽訂合同
1、審查通過后與借款學生簽訂由湖南分行統一印制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該合同待湖南分行審批通過后方正式生效。縣資助中心同時打印《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貸款受理證明》,蓋章確認后交學生隨同借款合同一并帶到高校報到。
2、借款合同需學生及其家長(或25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的其他法定監護人)雙方簽字、捺印,需注意的填寫事項如下:
(1)簽署合同前,請認真仔細閱讀合同的全部條款和內容,切實履行借款人各項義務。
(2)本借款合同的還款計劃由系統自動生成,采用等額本金還款方式。
(3)簽字須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家長或25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的其他法定監護人)當面手簽;捺印默認為左手食指。
★在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受理中,借款學生和共同借款人互為被授權人和授權人,授權對方辦理與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有關的事宜,包括簽署、續簽、修改借款合同或其它相關文件,并按照借款合同和相關文件的約定及要求履行相關義務。
★(五)電子合同回執單錄入
借款學生成功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后,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管理系統會自動生成貸款受理證明和驗證碼,打印并加蓋縣(區)資助中心公章后,由借款學生攜帶受理證明到高校報到;高校學生資助中心老師根據受理證明,核實貸款學生性質是否符合貸款條件(自考生、成教生、函授生等不能貸款),登陸生源地助學貸款信息管理系統,錄入并確認驗證碼和欠繳金額;縣(區)資助中心老師在系統上確認后,電子合同回執單生效。
(六)貸款發放與支付
根據合同約定,支付寶將在合同約定日期發放貸款,并將貸款資金劃付至借款學生就讀高校的銀行賬戶,同時通過短信、郵件通知借款學生。
五、特別提醒
(一)借款人應認真閱讀合同文本,切實履行借款人各項義務。
(二)如國家相關政策發生調整,按新的政策執行。
(三)國家開發銀行及各級資助中心有權不經借款人同意按照有關規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個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貸款違約信息。
★(四)借款人個人信息和借款人貸款違約信息將被錄入全國聯網的人民銀行個人征信系統,不良信用記錄將會給個人未來的生活、工作產生深遠影響。
(五)借款人應在還款后及時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查詢還款結果,防止出現問題。
(詳情可查詢學生在線服務系統
http://www.csls.cdb.com.cn)
東安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咨詢電話:0746-4232725
二○一三年六月
作者:佚名
責編:東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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